丹麦属于世界经济高度发达国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提供大量的高社会福利,贫富差距小,国民享有极高的生活水平,是欧洲投资移民的最佳选择。下面,为各位打算投资移民欧洲的朋友介绍一下丹麦移民的信息。
丹麦投资移民环境
一、居留权之取得及移民相关规定及手续
外国人如欲在丹麦居留及工作,超过3个月以上,须向丹麦移民局提出居留及工作申请。惟获邀赴丹麦之科学家和学者、参加重大活动的艺术家、在丹麦没有经营公司的外国商人、受雇负责设备维修、咨询及指导之外国技术人员、外国人雇用的佣人、职业运动员及教练,在丹麦连续工作不超过3个月,则可以在没有工作许可下工作,不过必须拥有入境丹麦的签证。
根据规定,申请者应在入境以前提出申请,如果申请者在入境后才提出工作和居留许可之申请,丹麦移民局有权拒绝受理。审核时间长,在预定抵达丹麦日之2至3个月前较为妥适,向原籍地之丹麦大使馆提出相关申请文件,由其转交丹麦移民局办理。而海外申请者,则向其已合法居住满3个月国家之丹麦大使馆提出申请。倘当地未有丹麦大使馆,则改向代办丹麦签证业务之申根会员国提出申请。
此外,在丹麦工作之外国人不会自动获得携带眷属来丹麦居住之权利,必须另行申请。而获得在丹麦3年或以上之外国工作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得获得在丹麦的居留权,且在丹麦居留期间得在丹麦就业。
至延长居留及工作许可,应在居留许可到期2个月前,最迟到期1个月前提出申请。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申请者届时本人应在丹麦,申请表格可向丹麦移民局领取,填写完后交给丹麦移民局办理。
二、聘用外籍员工之规定、承办机关及申办程序
外国人要到丹麦工作,必须在原籍地向当地丹麦使领馆或代表处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通常只有受雇于外国公司丹麦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专业管理人员才能获准。聘用外籍员工亦依循前述居留及工作许可之申请程序。
三、外商子女就读情况
丹麦是一个福利国家,从学龄前教育至大学都是免费的,且政府给予在学学生每月生活费,惟丹麦学校主要教学语言为丹麦文,大学教育仍以丹麦文为教学语言,大学目前已渐提供若干国际课程。外商子女多就学于国际学校,大学教育则需至其他国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