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欧盟经济圈的居民(包括中国公民)申请工作和居住许可签证情况如下:
1.签证申请暂时居留超过90天以上
非欧盟经济圈的居民需要申请申根签证进入瑞典境内。但是来自于和瑞典签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和其他一些国家)是不需要签证入境的。
外国公民可以在瑞典驻各国的外交机构的瑞典使领馆申请签证。申请也可以在以下任何的申根国家的代表机构申请: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公国,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西班牙。
申请必须注明是短暂的访问,并在此期间可以支付他们自己的经济费用,并得到瑞典居民的邀请,具有旅行保险,往返机票或者足够返回国内的资金。
2.工作许可步骤和要求
非欧盟经济圈的公民要到瑞典工作需要在进入之前获取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可以在申请人的原住地或者居住地的瑞典使领馆申请。 使领馆会将申请人的申请转送到瑞典的移民局审批。
来自于非欧盟经济圈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专家通常比较容易获得工作和居住许可。 高级管理人员通指那些具有领导作用的人群(比如,负责市场,销售,出口,购买,人力资源,生产或着研发的人员)。
工作许可也可以签发给那些劳动力缺乏的工种,通常起初给于两年的时间。
3.居留许可超过90天以上
非欧盟经济圈的人在瑞典停留超过90天以上需要获得居留许可。 该许可必须在登陆瑞典之前在护照上获得铅印。 和工作许可一样,居留许可也是需要在申请人的原住或者居住国的瑞典使领馆申请。 由使领馆将申请转送移民署即可。 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的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就依法享有和瑞典公民一样的社会和福利保障及纳税责任等。
获得居留许可者的家庭成员(如配偶,长期同居伴侣或18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同时获得和申请人同时期的居留签证。 家庭成员如果找到6个月以上的工作机会也可以在瑞典获得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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