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移民前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状况从而拖延移民时间,因此提前做好移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天,咱们不说其他的,咱说说移民丹麦生活后我们需要了解的丹麦一些优势产业的发展状况,了解了这些将有利于各位有目标的去进行投资和创业。
一、丹麦优势产业情况
(一)航运业
航运业是丹麦传统的支柱产业,对丹麦的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2007年,丹麦对外服务贸易总收入为3337.65亿丹麦克朗,其中对外航运服务为1719.84亿克朗,占收入总额的51.5%。2007年,丹麦对外航运服务的顺差为455.96亿克朗,对外服务贸易总顺差为404.19亿克朗,货物加服务贸易总顺差为357.33亿克朗。由此可见,航运业是丹麦国际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弥补了其他服务业和货物贸易的逆差。
丹麦航运业的主要力量是远洋商船队,近年来,其运能一直在稳步增长。以马士基公司为代表的丹麦船公司拥有世界最先进的大型远洋船舶。据丹麦船东协会的最新统计(截止2008年5月份),丹麦船东拥有丹麦旗的船只有514艘,运能为1130万载重吨;在建的新船有332艘,运能达1140万载重吨;此外,丹麦船公司通过签订长期租船协议,还经营着众多的外部运力。丹麦航运公司控制着世界商船队中7%的船舶,提供的海运服务占世界航运业市场份额10%。丹麦船队的船舶种类构成主要为集装箱船、化学品油轮、冷藏船和液化气船,其载重吨位占世界航运市场上同类商船的比重分别为5%、2.0%、1.3%和1.0%。丹麦船队的现代化程度高,船龄轻,平均船龄为7年,而全球平均船龄为11.6年。丹麦船队的新船比例高,意味着丹麦航运业技术先进,作业效率高,在海运安全方面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丹麦航运业成功的重要基础是依靠高质量的运输综合服务,海运业的集装箱化和快速装卸的滚装运输极大地提高了运输效率,丹麦船公司顺应了海运发展的这一新趋势,并将集装箱的海运与铁路、陆路相连通,实现了“门到门”的便捷服务和建立各类商品的物流网络。
丹麦航运业面向世界,其95%以上的营业额来自国际业务,75%的营业额来自欧洲以外的市场。丹麦航运业海外市场最大的是美国,中国已成为其第二大市场,日本则位居第三。
丹麦成为世界航运大国的重要标志是拥有世界最大的集装箱海运企业——AP穆勒马士基集团。
马士基集团总部设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在全球12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雇员逾11万名。该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航运公司,拥有550多艘集装箱船,总箱量达150万个标准集装箱。马士基除拥有庞大的班轮船队外,还经营着相当规模的油轮、液化气船、散货和专用船、供给船和海上石油钻井平台。
(二)能源环保产业
丹麦是举世公认的能源问题解决得最好的国家之一。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后,丹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效率,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探索出了一条能源“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1980年至今,丹麦的GDP增长了近60%,但能源消耗基本维持不变,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丹麦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锋,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2006年,丹麦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经达到15.3%。可再生能源包括不含二氧化碳(CO2)的能源,例如风能和太阳能;还包括CO2自我平衡的天然燃料,例如秸杆和木屑,其在燃烧时放出CO2,但在生长过程中却从大气中吸收CO2。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石油和煤等矿物燃料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因此对保护环境也有重要意义。
丹麦的风力发电、桔杆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超超临界锅炉等清洁高效燃煤技术,以及热电联产技术和规模等都属世界著名。另外,丹麦也处于“氢能社会”研究与开发的技术前沿,此外还有生物燃料,如生物乙醇和沼气。尽管丹麦的气候条件并不怎么理想,但仍十分重视对太阳能的利用。另外,对燃料电池、潮汐能的研发也十分重视。伴随着能源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丹麦逐步培育出了一批拥有世界顶尖科技的能源领域知名企业。
丹麦拥有世界著名的风机制造商维斯塔斯公司(Vestas Wind Systems A/S)。风机制造始于 1979 年,其核心业务为风力发电系统的开发、制造、销售、市场开拓和维护,维斯塔斯公司风力发电机以高效和可靠而著称,是世界上著名的风电系统供应商。该公司在全球50多个国家已安装 26000 多台风机发电,其所制造和销售的风机产品约占世界风力发电市场份额三分之一。
(三)农业
丹麦是传统的农业国家,以作物种植、家畜饲养为主。几百年以来,农业一直是丹麦的主要产业,虽然从事农业的人口持续的下降,农业在丹麦的社会里仍然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丹麦耕地占国土面积的62%,从业人员仅有8万人,即全国520万人口的1.5%从事农业生产,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为3.5%左右(上世纪60年代为20%左右)。尽管如此,丹麦的农场生产农产品足够供给1500万人消费,农业在丹麦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丹麦农产品的三分之二用于出口,农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16%。
目前,丹麦是世界上最大的牧草种子生产国和出口国、最大的猪肉出口国和最大的生貂皮生产国和出口国。
丹麦王冠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猪肉出口商。每年屠宰生猪屠宰量占丹麦全国的93.6%,占欧洲屠宰量的8.2%,占世界屠宰量的2%。目前拥有26个生猪屠宰加工厂、8个肉牛屠宰加工厂、3个零售包装厂、2个分销部和3个销售分公司。
丹麦最有名的奶产品加工企业是ARLA FOODS(阿拉乳品公司)。阿拉乳品公司是丹麦MD Foods 公司和瑞典Arla公司两家乳品合作社企业于2000年4月17日正式合并而成,这是合作社历史上的第一起跨国合并。MD Foods是丹麦最大的乳品集团,占丹麦乳品市场的90%以上;瑞典的Arla公司占本国市场约60%。目前,阿拉乳品公司是欧洲最大的乳品集团。
丹麦生猪饲养和繁殖技术、貂的养殖技术都居世界前列。
二、丹麦推动企业创新的措施
(一)为企业创新提供财政支持
丹麦政府采取了两个具体措施提供对创新的财政支持,一是提供商业发展的财政支持,二是提供股权保障计划以及公司发展计划支持。前者成立于1992年,主要是向商业化发展提供种子资金,但由于运作不太理想,2001年修改有关规定,明确将增强对新项目和新企业的支持,并且投资以市场化运作,比如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而采取不同的股权和贷款利率。后者主要是政府对创新项目提供50%的风险保证金,以引导私营企业向该创新项目投资。
为了支持小型企业的研发活动,丹麦政府设立“丹麦增长基金”,为小型创新企业提供种子资本,到目前共向企业投入20亿克朗研发启动资金,还吸引了近2.84亿克朗的银行担保贷款。为了促进该增长基金的良性发展,2004年对其使用范围作出新的法律修订,允许该基金运用自行资本对新型公司进行投资,使得基金可以从成功的商业投资项目中获取更多的收益,从而从事更多的风险投资项目。
(二)用税收优惠激励企业研发
丹麦对企业的研究投入实施税收减免。根据议会通过的决议,丹麦政府面向中小型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提出“科学转化为生产”的行动计划,增强公共科学研究以及企业界直接的合作,如果中小型企业提供研究经费并参与公共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可得到150%的税收减免,同时政府将简化行政程序使得企业更方便地申请和运作。
2001年4月丹麦议会对税收法案作出增补,为鼓励企业对研发的投入,规定私营企业为丹麦公共研究机构共同开展的研究而投入的研究经费可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同时,为吸引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从事研发,提出25%税收减免计划,即从事科研活动的研究人员在前三年可减免25%的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推出对期权、股权收益税收期限作出新的规定,即在实际收到分红所得时才行付税,以刺激公司和研究人员参与创新研发活动。
(三)用孵化器支持企业创业
从1998年开始丹麦开始建立创新孵化器,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孵化手段支持创新创业。为了更好地通过创新孵化器增强研究成果商业化的能力,从2002年开始建立新的资助模式,其主要措施是提高孵化器吸引更多私人资本的能力,并建立其与大学和其它研究机构之间的网络。创新孵化器将提供公共风险资金,企业开发计划,市场调研,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四)加强创新教育
丹麦政府支持创建丹麦企业家学院(The Danish Academy of Entrepreneurship),培育新一代企业家。2003年10月,部际委员会提出设立丹麦企业学家院的动议,其目的是增强丹麦年轻一代有关创新、创业以及企业家基本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学院将主要包括短、中、长期不同水平的教育,并涵盖已经具有研究、教育能力和经验的机构网络,学院将建成面向企业的活动中心,并促进丹麦教育系统的能力建设,使得更多的学生能成为企业家。
三、国际研发和科技发展合作
丹麦高度重视对外合作,特别是随着与欧盟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深化,迫切需要从更高的研究政策上考虑,争取从欧盟合作中获取最大利益。欧盟研究和技术发展框架计划在丹麦参与国际合作中的重要性也因此越来越高,这一框架计划旨在提高欧盟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欧盟的支持下,丹麦各大公司、学校及研究机构积极参与研究与发展的国际合作。丹麦科技创新部也采取措施鼓励丹麦有关部门参与框架协议。
丹麦还对外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协议,以推动相关领域科技的合作。